6月26日,发展中国家新型国际贸易业态(易货贸易)合作发展研修班,由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培训部部长盛炎平带队,到青岛仲裁委员会参观交流。本次研修班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办,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承办。来自阿富汗、保加利亚、古巴、约旦、尼日利亚、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的商务官员和企业代表参加。青岛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常江、齐菁,国际贸易仲裁院副秘书长、仲裁员王中华,中国商业联合会易货贸易分会副会长黄蘭育、副秘书长田雪,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处室人员参加座谈交流。

青岛3.png

参加活动的各位商务官员和企业代表,参观了青岛仲裁委员会立案大厅、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多元法律服务中心、智能仲裁厅、仲裁文化长廊、智能化档案室等场所,实地了解青岛仲裁委员会建设和发展情况,直观感受青岛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为中心、“依法、公正、亲和、高效”的服务理念。

参观青岛.png

座谈交流中,常江副主任介绍了青岛仲裁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和近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并侧重围绕深化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提升仲裁案件办理质效、延伸仲裁服务链条等方面,分享了青岛仲裁委员会着力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提升服务国际国内争议解决能力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参加座谈的青岛仲裁委员会及办公室相关人员,对发展中国家商务官员和企业代表围绕青岛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类型、涉外争议解决、仲裁规则解释、仲裁裁决国际承认与执行、仲裁机构选择、国际易货贸易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的问题逐一作出回应和解答。

青岛2.png

青岛仲裁委员会(青岛国际仲裁中心)成立于1996年4月,是青岛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设立的常设商事争议解决机构,是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创始常务理事单位。

青岛仲裁委员会秉承“依法、公正、亲和、高效”服务理念,成功化解大量国内外商事纠纷,已成为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仲裁机构。在第二届中国仲裁公信力评估中被评为“全国十佳机构”和“涉外服务十佳机构”,在第三届中国仲裁公信力评估中被评为“全国十佳机构”。

青岛仲裁委员会易货贸易仲裁院是全国首个易货贸易仲裁机构,是面向易货贸易市场主体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服务现代易货贸易发展的专业工作平台。2024年1月1日,全国首个易货贸易纠纷解决规范《青岛仲裁委员会易货贸易纠纷解决规范(试行)》正式施行。

中国商业联合会易货贸易分会倡导广大行业企业,在签署易货贸易相关合同时签订“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一致同意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仲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