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易货解债团体标准《易货解债业务规范》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中国商业联合会批准(《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五批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中商联标〔2023〕9号),易货解债团体标准《易货解债业务流程》正式立项,中国商业联合会易货贸易分会为该标准牵头起草单位。(点击查看立项通知)
为加快该标准计划的推进,高质量完成标准编制工作,提升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实用性和影响力,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易货贸易相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
(二)起草单位无失信记录,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三)起草单位重视标准化工作,愿意承担开展标准编制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与人力支持。
(四)起草人应熟悉易货解债业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的权利
(一)全程参与标准编制工作,对标准内容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二)标准发布后,在中国标准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标准中,列入起草单位的名称和起草人姓名(每家单位限1人)。
(三)授予起草单位、起草人荣誉牌匾和证书。
(四)应邀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相关调研活动、标准审定会、标准发布会等。
(五)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提升品牌力与公信力,提高市场话语权,更好地得到地方政府部门及行业认可。
(六)协助符合条件的参与起草单位申请办理相关认证及财政补贴。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承担的义务
(一)服从协会组织安排,能够积极参与标准编制相关会议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工作任务。
(二)对标准各阶段文本发表见解,确保提供信息真实、客观、科学,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
(三)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共享本单位在易货解债业务方面的创新举措、经验做法、成功案例、统计数据等成果,供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四)承担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保障标准编制过程中考察调研、专家咨询、起草工作会议、审定会、标准发布出版等有关费用支出。
四、申报要求
有意参与本标准的单位请与秘书处联系,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由于名额有限,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同等条件下,中国商业联合会会员单位优先。
点击下方文档下载申报表>>易货解债业务规范团标申报表.docx
附件:通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