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易货类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提醒告诫书
为规范易货类市场主体行业经营,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针对近期济源易货类公司因涉嫌欺诈或公司经营不善失联跑路、群体聚集维权事件频发情况,近日,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易货类市场主体行政指导约谈会,发布提醒告诫书:
一、严格依照登记范围经营。显著位置公开证照,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定范围开展经营,禁止超范围经营和违法经营。违法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吊销营业执照。
二、严格依法规范交易行为。强化行业自律,倡导成立行业组织实施自我管理,规范提升行业标准,遵守行业规范合法经营。明确交易费盈利模式,禁止买卖易货货物,进行现金交易,避免混乱经营导致货存亏空,损害交易者权益。
三、严格依法规范账目。根据《会计法》《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明确建立账目,编制《资金负债表》《利润表》相关财务报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配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财务审计。
四、严格规范合同管理。进出货物交易必须依法签订合同,禁止以格式合同等形式侵害交易者合法权益,加重交易者责任,免除经营者义务。一经发现,视为无效合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五、诚信公平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采取显著方式主动公开行业交易规则流程,公平公正诚信服务。主动处理交易者投诉,对行政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的调解和调查全面配合,积极处置,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
六、恪守风险提醒义务。易货类公司风险点为货物交换方货物提交后长期未完成交易,部分失信商家涉嫌诈骗或经营不善失联跑路后造成损失。从业者应主动承担告知义务,提醒交易者提交货物后尽快以物易物,履行合同。
七、公平定价,避免不公平交易。参照市场合理定价,倡导引进第三方公司科学评估,禁止明显不公平定价,强迫交易不公平交易。
八、恪守企业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自查,建立健全风险排查处置机制,及时避免消除潜在不稳定因素,促进企业良性健康发展。
九、畅通联络渠道。经营者须于公司明显位置公布法定代表人、联络人3名以上经营人员电话,及时接听电话,歇业、停业前必须明确告知交易者,返还物品。
十、规范退出程序。确因经营不善注销企业的,在完成账务清偿等法定义务后,可依法依规有序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