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8日,新修订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保障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法”,时隔4年多迎来重大修订。《条例》将支持、鼓励自贸试验区建设打好改革创新牌,为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新修订的《条例》共9章72条,从管理体制、投资贸易自由便利、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新型国际贸易促进、国际航运与物流枢纽建设、数字经济发展示范与先进制造业集聚、要素保障与监管服务等方面作了进一步完善。

《条例》特别吸纳、增加了一些改革试点举措。其中,“易货贸易”作为浙江自贸试验区近年来的创新举措之一在《条例》的不少条文中明确提及。在第五章“新型国际贸易促进”中,第三十条提出“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新型易货贸易等外贸新业态”;第三十八条提出“自贸试验区应当建设易货贸易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开展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大宗商品之间的国际易货贸易”。

2020年9月21日,国务院文件在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中首次提出“支持建设易货贸易服务平台“、“探索小商品贸易与大宗商品贸易联动的新型易货贸易模式”。新修订的《条例》结合近年来的实践,又特别提到了“日用消费品、农产品”这两大关系到惠民生、兴乡村、促流通、扩消费、稳增长的重要领域,还提到支持开展这些领域的国际易货贸易。再次充分表明易货贸易作为一种新业态对于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021年10月20日,中国商业联合会与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支持中国(杭州)国际数字易货贸易园区项目建设合作备忘录。双方的合作将发挥全国性易货行业协会与地方政府的优势,共同推动自贸区易货贸易模式创新改革,联手打造中国易货贸易事业创新高地,为国际易货贸易数字化发展贡献力量。为推进创新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钱塘区已将“探索数字易货贸易之都建设”写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片区钱塘区块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